Thursday, July 4, 2013

大埔案轉折


在行政院夜宿抗議的大埔農民自救會,清晨4時遭警方驅離。上午,大埔農地事件也出現轉折!副總統吳敦義明天將邀相關部會展開會商,希望此案圓滿解決。苗栗縣長劉政鴻也同意明天的拆除行動暫緩。 
記者廖國隆/攝影
在自行拆遷的最後期限前,大埔農地案出現轉折!總統府中午表示,副總統吳敦義十分關心大埔農地所餘四戶房屋拆遷一事,上午致電苗栗縣長劉政鴻,劉縣長同意明天(7月5日)不會拆除。總統府指出,對相關發展,馬英九總統也持續掌握,請相關單位妥適處理。
總統府表示,吳副總統明天將邀集行政院長江宜樺、劉縣長及相關部會會商,希望尋求周延且兼顧情理法的方式,讓此案圓滿解決。
府院希望透過協調化解大埔案的衝突;不過部分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包括王幼玲、黃默等五人,下午將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府院及苗栗縣政府同意不強制拆遷剩下的最後四戶。對此,黨政人士表示,總統府諮詢委員會日前並沒有作成結論,諮詢委員會每三個月定期開會一次,會後提建議供總統府參考,委員的意見都是諮詢性質。
行政院上午重申,尊重苗栗縣政府的最後裁量,對於農民陳情抗議的訴求,行政院已積極轉告苗栗縣府,請苗栗縣政府一定要重視,做最妥適的相關處理。江宜樺重視此案,上午行政院會後,立即聽取內政部與營建署報告。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表示,行政院已經將農民訴求、主張,轉告縣府,請苗縣府重視,進一步溝通處理。
對大埔農民質疑副總統吳敦義在閣揆任內曾承諾不拆,承諾跳票。鄭麗文表示,現階段指責吳敦義背信,言之過早,他在閣揆任內做協調,也是希望盡量維護農民權益,當時責成相關單位積極協調、務必赴現場勘查,過程中,內政部也不斷提醒縣府須尊重農民相關權益。但過程中,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委員會、苗栗縣府仍發現,該4戶因位處交通要道等,基於公共利益,不拆除有其困難。
【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苗栗縣大埔農地徵收案爭議,自救會在行政院抗爭,今天上午發生多波衝突,苗栗縣政府上午重申依法行政的立場,而在強制執行前,仍會持續溝通,希望抗爭住戶以地方為重。
大埔徵地案,明天是最後4戶自動拆遷期限,今天上午縣長劉政鴻透過行政處長何文德轉達縣府「依法行政」的立場,至於強制執行時間並未敲定,希望抗爭住戶,能以地方為重。



全文網址: 大埔案轉折!吳敦義出面 明不拆 | 大埔農地案延燒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06939.shtml#ixzz2Y49Tb2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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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1. - - - 馬英九:從人權發展歷史來看,最容易傷害人權的就是政府 - - -

    馬英九:從人權發展歷史來看,最容易傷害人權的就是政府,因為政府擁有公權力,而公務員是行使公權力的主體,如何能使公務員在行使公權 力時知所分際,是一門很大的學問。本人在兩年前就任時,特別在就職演說中強調,如同英國 Lord Acton 曾說過「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因此公務員於行使公權力時應三復斯言,才不至於侵害人民的權益。

    總統府今天說,尊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個別委員的意見,也會請行政部門參考。?? 那麼,「個別委員的意見」就表示不代表「所有委員的意見」嗎? 意思是不需要理會嗎? 總統府今天說,請「行政部門參考」就表示只需要參考不需要遵守嗎?意思是只要聽聽就好,不需要行政部門加強立法院通過《兩公約施行法》的執行嗎?

    馬英九:本人也經歷過特別費的官 司,更深刻了解在許多地方一不小心就會出現侵害人權的情形。人權諮詢委員會的委員來自各方,代表不同的團體,不同的思維,以及不同的關注重點,因此期望透 過折衷及討論,使我們訂定政策及審查人權報告時,能有更符合社會期待的觀點。

    2012/04/20馬總統今天主持「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家人權報告發表記者會,他也提到,未來每一年都要發表人權報告。

    馬總統說,這是中華民國建國100年來,第一份由政府設立的人權委員會所發表的人權報告,他無比欣慰,他上任後,努力把兩公約變成國內法,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知道,就算簽署兩公約批准書,送到紐約的聯合國秘書處存放,秘書處一定不會接受。(按:立法院通過《兩公約施行法》)

    馬總統說,秘書處不接受沒有關係,兩公約對台灣還是有拘束力,它已成為國內法的一部分,最重要的,「即使我們在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但是我們並沒有放棄讓我國的人權跟上世界腳步的努力」。

    馬總統強調,「我們這樣做絕對不是為了好看,而是真正要把國內人權標準與世界接軌」,這需要一點壓力,因為大部分侵害人權的案件都是政府在做,因此「政府要把自己管好」,訂出國際接受的標準,讓人權不斷進步。

    他說,最容易侵犯人權的政府官員,必須要做好相關教育及訓練,還是有很多公務員,對人權概念不是十分了解,要加速教育。

    馬總統也提到,未來有4件事要繼續努力,包括,完成所有法規清查,以符合公約規定;提升人權的角度來實踐兩公約,兩公約有些文字不像法律一樣明確,有解釋空間,要從保障人權、提升人權角度,賦予它時代意義;落實公約,希望法務部續與相關部會加強聯繫。

    土地徵收條例:苗栗大埔案、都市更新條例:士林文林苑案、台北市政府的捷運聯合開發案:從美河市到雙子星、內政部都市計畫案;淡海新市鎮特定區 . . . 等等眾多法規都是在台灣社會中不斷、不斷地一再侵害人民權益,政府應符合公約規定,完成所有法規清查是否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規範,這也是馬英九在 2012/04/20 的國際人權政治承諾。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開場演說 - - 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OAlpRrkk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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