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8, 2013

容積官賣


  • 工商時報
營建署擬修改「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推容積官賣、漲價歸公。昨(7)日「中華民國未徵收未補償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全國地主自救會」公開炮轟:「堅決反對!」營建署說要作容積銀行於法無據,豈能強取私地主權益為公共,否則就等於是「空殼銀行」。
     該自救會10餘位代表,在寬頻房訊的人員代為聯絡媒體之下,召開媒體說明會,表明堅決反對營建署說要政府作莊、建立容積銀行的政策。
     該自救會主委陳豊運表示,營建署說要成立容積銀行,簡直完全漠視地主權益,違法強取地主權益要辦理容積銀行,難道這叫「賣空氣」嗎?
     律師徐玲茱表示,若政府成立私有公設地容積銀行,將涉及違反憲法第15條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等條文,以及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若營建署考量是基於現行容移制度已產生中間人獲取暴利、「課稅黑洞」等爭議?那麼也應從修改稅法方式、解決稅務問題,而非輕言漠視地主權益、開辦容積銀行,如此也失去原先制定容積移轉辦法的初衷。
     三重地主李奇昱表示,根據評估,目前全台灣大概有二、三十萬個地主和家庭,手中握有政府沒錢徵收的公設保留用地;最近營建署喊出容積銀行這個政策,不但違憲,而且,地主擺了四、五十年土地政府都一直推說沒有預算徵收,現在卻說要把人民手中的未徵收保留用地低價拿過來、高價賣給建商?難道這是土匪政府、強盜政府嗎?且地主豈非從債權人、變成債務人?營建署想把人民的容積當獨賣事業,簡直叫「營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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