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 2013

瓏山林違法都更


  • 2013-02-02 
  • 第1822期
劉建宏
李慶元說,如果是由瓏山林進行都更,那麼當初沒有跟瓏山林簽約信託的地主,未來條件可能會受到剝削。「有簽約信託的地主,可能是五五分,沒有簽約信託的地主,就有可能是六四分,但他們卻沒有能力反抗,只能讓瓏山林予取予求。」
李慶元怒指,內政部若讓瓏山林敗部復活,豈不是變相鼓勵建商去搞人頭比例,以及進行違法的民事信託,取代都更信託?而且,政府都要提高都更門檻,瓏山林的案子反倒是降低同意門檻,完全是違反都更正義,也會讓政府的公信力再度遭到一大挫敗。


不符法定同意比例 北市府駁回

台北市政府在去年5月17日,就發函駁回瓏山林的案子。理由是,根據台北市政府在97年2月29日公告「變更台北市遷建住宅基地都市計畫暨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案」之法令依據,含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第1項第1、2、6款及第7條第1項第3款,瓏山林申請的更新基地附近,並無台北市重大建設,不屬於都市更新條例第7條劃定都市更新地區之適用。
台北市政府駁回的公文明白指出,瓏山林的申請案,必須採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規定,應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五分之三,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三分之二之同意。

瓏山林所送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私有土地面積同意比率是52.77%,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比率是55.16%,私有合法建築物面積同意比率是52.08%,私有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比率是61.45%,並未達到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規定之法定同意比例。虛設人頭違反都更正義

李慶元表示,住戶會擔心瓏山林重新回來都更,那是因為瓏山林根本違法。當初瓏山林為了採用迅行劃定,降低同意比例,竟然虛設人頭,找一位已經簽約的地主,把他的房子跟土地各捐給四十五位「自己人」,雖然每個人只分到像一塊餅乾大小的面積,卻是一下子就衝高了同意人數比例,達到百分之五十。另外,瓏山林還利用旗下關係企業瓏山林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跟地主進行信託,綁死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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