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30, 2014

世代間的不公平---掌握資源的人們應讀

台灣對年輕人的妄想:有錢不分你 但以後你要養我
蔡佑駿╱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日前總統馬英九表示,「事實上最近四年,台灣貧富差距一直在縮小」,還提出多項指標顯示,最近幾年是十多年來貧富差距最小的時候,他認為,政府近年來縮小貧富差距的各項政策,確實有產生效果。而他的發言引起許多人的反彈,認為政府在說謊,這和普羅大眾的真實理解完全是兩個世界。而事實上,根據實際的數據,台灣確實有貧富差距擴大的現象,不過主要不是在主計處粗略畫成五等份的家戶統計中,而是在世代之間。所以馬總統只看到主計處粉飾後的報告,而忽略社會大眾、尤其是年輕族群的真實感受。
這種世代間貧富差距擴大的狀況有多嚴重?根據統計,過去20年來台灣企業的整體獲利是成長的,但是勞工薪資成長卻相當有限。但若從主計處對各年齡層的平均年收入統計資料進一步細看,則可以更清楚發現,經濟成長的果實,主要都集中在40歲以上的世代,35歲以下世代分配到的相當有限。由2006年以後至今共9年,台灣的通膨成長率達11.45%,連65歲以上勞動者年所得成長累計達13%的時候,30歲以下的勞動者僅成長4%,薪資成長率遠落後於通膨成長率;在中高齡勞動者失業率數字下降的同時,30歲以下世代的失業率卻大幅攀升將近一倍。台灣的社會環境給了30以下的年輕人低薪、高失業,卻又要這個世代未來要擔負40歲以上世代的退休、社福保險。
「有錢、不分你,但以後你要養我。」這樣的想法與期望,是不是一種奇妙的妄想?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數據統計來看,如果以每戶家庭年收入來劃分級距,2012和2013兩年來,台灣的整體家庭收入確實比2011年來的好,最慘的時候是2008和2009年,最右側的藍色框框可以觀察到,年收入超過270萬以上的家庭,2013年的比例是台灣所有戶數的6.27%,確實比往年成長,橘色框框的家庭,年收入120萬〜165萬的家庭,2013年的比例是台灣所有戶數的20.5%,比例比往年成長,年收入110萬以下的家庭,各組級距比例在2013年相對都比較少,只看這張圖的話,年收入270萬以上的組距,2009年只有3.4%的家庭,但2013年有6.27%,明顯成長,富裕的家庭確實變得更富裕,中產階級收入的比例雖然有所成長,但比例上都很少,成長相當少,這是收入的統計。
對於人民的真實體驗來說,收入雖然成長了,如果考慮通貨膨脹的影響,其實每戶家庭的收入成長顯得微不足道,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資料顯示,2013年的商品類物價,比2007年膨脹了12%,除了交通通訊服務物價下跌以外,幾乎所有項目都在成長,外食費的物價成長14%,而人民實際的體悟,通貨膨脹肯定比這些數據來更嚴重,相比之下,台灣大多數家庭的年收入表面上可能增加了,但實際上,能換到的生活物資卻更少,這還不包含房價飆漲的部分,否則通貨膨脹還會更嚴重。
物價指數
(2007年為基準)
商品類
(含食物)
商品類
(不含食物)
外食費
居住服務
交通及
通訊服務
醫藥保健服務
教養娛樂服務
2007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008
105%
102%
107%
101%
101%
101%
103%
2009
103%
100%
108%
100%
100%
102%
102%
2010
105%
102%
108%
100%
100%
103%
104%
2011
108%
105%
110%
101%
98%
103%
105%
2012
111%
107%
112%
101%
96%
104%
107%
2013
112%
108%
114%
102%
96%
105%
108%
數據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台灣的貧富差距縮小了嗎?我想大多數的台灣老百姓都不這麼認為,至少從收入能換到的物資來看,相對2007年以前,大家都變窮了,如果換成另一個角度,不要按照家庭來區分,換成年齡的區分方式,就能夠更明顯觀察出來,台灣的貧富差距確實在擴大,但是是發生在世代之間。

這張圖是以35〜39歲的勞動者,平均年收入當作100%,其他年齡層和此年齡層相比,圖中可以明顯觀察到, 2006年以來,30歲以下的勞動者,平均年收入相對於35〜39歲的勞動者,成長只有4%,但40歲以上的勞動者,平均年收入相對於35〜39歲的勞動者,幾乎都成長超過10%以上,即使是65歲以上的勞動者,平均年收入相對於35〜39歲的勞動者,也大幅提升13%,這意思是,35歲以下的勞動者,從2006年以後,只能從國家經濟成長分享到很微薄的收入,經濟成長完全沒有雨露均霑,台灣的貧富差距明顯存在於世代之間,年輕人分享不到經濟成長的果實,2006年以前,這個現象還沒有那樣嚴重。

除了收入越來越不平等,年輕人的失業率也明顯高於年長者,尤其是不足30歲的年輕人,失業率從2000年以後大幅攀升,30歲以上的勞動者,失業率相對低許多,2010年以後的年輕勞動族群,在職場上,多數皆面臨工作時間過長的情況,不管多努力工作或者拉長工作時間,收入依舊趕不上房價和物價上漲的速度,年輕勞動者渴望被社會理解、渴望老闆的提拔、渴望一份簡單的快樂,但看著時間一點點地流逝,在無奈中一天天成長,自己卻無能為力改變現況。
民間企業的領導階層年紀逐漸上調,年輕族群晉升管理階層以及進入職場的比例越來越低,間接導致年輕人高失業率問題,剛畢業的年輕人,甚至連進入職場的機會都沒有,目前許多已開發國家的年輕人也都面臨類似的情境,年輕族群在職場上無法力爭上游,努力工作產生的效益越來越低,導致高失業率。


優質工作不好找,加上傳統高學歷能找到好工作的思維,許多年輕人只好繼續就學,但畢業以後,就業的收入依然無法明顯提升,以國小學歷畢業的勞動者的年收入為基準,各種學歷階層的勞動者年收入,和國小學歷畢業勞動者年收入相比,2000年時,大學畢業勞動者的平均年收入,是國小學歷畢業勞動者年收入的223%,到了2013年,這個比值剩下196%,換個統計方式,以2000年的學歷為基準,歷年的學歷的平均年收入來比較,2013年的大學畢業者年收入,只有2000年的大學畢業者年收入的86%,如果以勞動年收入來衡量學歷的價值,那麼大學學歷正在快速貶值,學歷的投資報酬率轉為負成長。
對於十年多年來,當年被迫參加教育改革實驗,大學學歷勞動者比比皆是的年輕勞動者來說,最能明顯感受到貧富差距的存在,因為一樣是35歲以下的年輕勞動者,2000年以前,和2013年相比,就業待遇實在是差太多了,即使有高等教育的加持,經濟成長所帶給年輕人的效益並不大,2013年的年輕人,工時更長了,薪資更少了,物價更高了,房價高不可攀,等年老時,國家社會保險制度是否崩潰了都還不曉得,未來根本不用奢望還有退休金可以領,年輕世代,和中老年世代,存在著偌大的貧富差距,一望無際,如果這不是貧富差距,那什麼是貧富差距!
就業待遇差,新生代對工作就業的熱忱慢慢流失,薪資所得越來越低,逐漸難以負擔中產階級的舒適生活,越來越多年輕人對父母長輩的建議充滿排斥與質疑,努力工作和循規蹈矩根本無法出人頭地,新生代更加叛逆,持續對社會和政府累積失望與憤怒,逐漸造成年輕人的高失業率。
觀察已開發國家的經驗,台灣少子化對社會資源分配的影響副作用已經逐漸醞釀發酵,至少在未來20年內,台灣新生代爭取生活資源都會是弱勢。按照原有的社會運作模式,世代的更替對新生代越來越不利,很多傳統的思想、僵化的制度,並沒有隨著時代進步而快速改善,以歐洲國家的年輕人為例子,大部分都處於職場底層,即使失業也會有政府的救濟,漸漸地失去積極就業的企圖;而老年退休族群則是安於現狀,因為退休金太優渥,不需工作也能過生活;政治人物不敢賭上自己的政治生涯、勇於刪減老人年金,這是因為老人族群人數較多,選票也較多,沒有人想改變這些舊制度,台灣已經進入嚴重少子化時期,年輕世代和中老年世代的資源分配會更不均,未來勢必會上演,一場世代的政治革命,因為台灣,太對不起年輕人了。

窮人的下一代若無法翻身.並非社會之福

機會不均 掐住經濟成長動脈

收入與財富不均惡化,是全球多數國家30餘年來的長期趨勢。2008年金融海嘯後,失衡問題更受重視:經濟成長減緩,導致貧富不均加劇。
儘管貧富不均與經濟成長的關係複雜,難有定論,許多國家的經驗顯示,極度的不均以及不均的差距擴大,特別是機會不均,確實不利經濟成長。
原因之一為,不均會削弱政治與社會共識,無法做成成長導向的策略與政策。不均可能帶來癱瘓、衝突、不良的政策選擇。證據支持這項觀點,以任何霸道的理由,如民族、種族、宗教理由,系統性排除次團體,特別有害經濟成長。
代間流動(兩代之間社會地位或階級層次的改變)是機會平等的關鍵指標。不均升高,未必會導致代間流動減少,但是支持機會平等的重要工具,如教育、醫療能否普及,確實會影響代間流動。公共教育系統失敗時,高收入者常以私人教育系統取代,對代間流動造成反效果。
不均與經濟成長還有其他關聯。收入和財富高度不均(如南美和非洲國家),往往強化政治影響力不均的後果,導致這些國家不追求包容性的成長模式,決策者一昧設法保護富人財富和攫租的優勢。
機會不均與特權,是破壞社會和諧與穩定,妨礙成長導向政策的劇毒。中國大陸「打貪」為何重要,與大陸所得高度不均較無關,與圈內人享受特權形成的社會緊張較有關,特權已危及中國共產黨的合法性和治國的效率。
過去30年,美國的所得不均持續擴大,反映出全球化與科技變革,至於特權介入決策過程的程度,有待進一步釐清。
不過,追究特權有其必要,原因有二。第一,政策反應有所不同,第二,對社會和諧和社會契約公信力的效應也不同。
所得不均惡化可能誘使決策者走險路:利用舉債,有時伴隨著資產泡沫,支撐消費。2008年金融海嘯發生前的10年期間,美國就是如此。
那麼,還有什麼方法可用?短期來說,當務之急是讓窮人和失業者獲得收入支持;其次,特別是針對收入差距擴大,是讓所有人普遍獲得高品質公共服務,以教育最為重要。
包容可以維繫社會和政治的凝聚力,進而促進經濟成長、緩解貧富不均產生的效應。一個經濟體無法發揮成長潛能的原因林林總總,但投資不足,尤其是公共部門,是最常見且傷害最大的一種。
(作者Michael Spence是200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紐約大學史登商學院經濟學教授、Project Syndicate專欄作家)

Thursday, August 28, 2014

五大世代臉譜

五大世代臉譜 你屬於哪一個?

你快樂嗎?有趣的統計

年紀愈輕愈快樂 經濟感受U型化  


圖/聯合報提供
本報民意調查發現,十八到廿二歲尚未入社會的年輕人,是調查中,生活最快樂、經濟最滿足的一群;卅至五十九歲族群正值家庭責任最重階段,是各世代中覺得生活較不快樂、對自己經濟狀況較不滿意的一群人。
調查也發現,不同世代民眾對生活及經濟狀況的感受存在相當差異。將十八至六十五歲民眾分為五個世代,調查發現,各世代中,以十八到廿九歲尚未踏入社會或是剛入社會的年輕族群最能享受生活,自認生活快樂的比率最高。
隨著年齡的增長,快樂指數遞減。廿三至廿九歲甫入社會的青年,尚有七成四感覺生活快樂,卅至卅九歲族群的快樂感降為六成二,四十歲以上中老世代的生活快樂感降至六成以下。
經濟狀況感受方面,各世代感受呈現U型分配。十八至廿二歲年輕族群最滿意自己的經濟狀況(六成八),僅二成七不滿意;廿三至廿九歲入社會後青年,經濟狀況滿意度則大幅下滑至四成九,不滿意比率則上升到四成九。
卅到四十九歲族群滿意自己經濟狀況的比率再降為四成六,不滿意自己經濟狀況的比率則超過五成,是各世代中對經濟狀況負面評價最高的一群;五十至五十九歲族群的經濟狀況感受轉趨兩極,四成八滿意,四成九不滿意;六十至六十五歲族群經濟滿意度則回升至五成三,高於不滿意比率(四成三)。
這次調查於七月四日至十二日晚間進行,成功訪問了二千四百六十五位台灣地區十八至六十五歲民眾,另有九百六十五人拒訪;在百分之九十五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二點零個百分點以內。調查以台灣地區住宅電話為母體作尾數兩位隨機抽樣,並依據十八至六十五歲民眾之性別、年齡及縣市結構進行加權。

國家的企圖心如果正確.人民會支持.希望台灣有如此遠見政治家

砸40兆擁抱綠能 德國「昂貴豪賭」

圖/聯合報提供
華爾街日報報導,德國總理梅克爾發動的「能源革命」,計畫投入一兆歐元(約四十兆台幣),讓德國在二○五○年擺脫核能和石化燃料,將再生能源發電比率提高到八成。但德國企業憂心,再生能源成本高,將削弱企業競爭力,是一場「昂貴的賭博」。
德國的北海城市維爾斯特(Wilster),正在蓋一條新的「電力高速公路」,輸送高壓電,由鋼芯鋁纜從北海輸往德國南部工業區。德國在北海最大風力發電廠Bard 1,有八十座渦輪機,生產的電力足供與慕尼黑同樣規模城市使用。
這條「電力高速公路」是德國「能源革命」的關鍵,也是梅克爾內政上的首要目標。
但許多企業、經濟學家,甚至德國的鄰國憂心,投入巨資來汰換目前可行的能源體系,將削弱德國的產業基礎,對歐洲整體經濟造成負擔。
由於政府補貼風力和太陽能發電等再生能源業者,過去五年,企業平均電力成本激增百分之六十,德國現在的電價是美國的兩倍多。
全球最大化學公司巴斯夫的執行長波克說:「若不盡快改變路線,德國產業將逐漸喪失競爭力。」巴斯夫德國最大廠所消耗的電力,相當於丹麥整個國家的用電。該公司準備減少在德國的投資,其他一些大公司也打算把廠遷到美國。
歐盟訂定的再生能源目標,是在二○二○年達到百分之卅五的歐洲電力來自再生能源,這已是高標準,但德國的目標更高,要在二○二五年達到百分之四十到四十五的電力來自再生能源。
在二○一一年日本福島核災後,梅克爾下令加速擺脫核能發電,宣布「能源革命」。
梅克爾今年稍早驕傲地說:「沒有一個像德國這樣的大國,追求如此激進的能源供應變革,我相信,若有什麼國家能成功落實『能源革命』,那就是德國。」

Monday, August 25, 2014

業界莫要汙損這行業自己的名聲

建商竟查封都更異議戶

企圖加速辦理 「濫用法令」

陳小姐指,建商因投訴人未同意都更內容,便聲請查封其房屋。彭仁義攝
【潘姿羽╱台北報導】都更奧步!建商為加速都更,竟聲請查封所有權人房屋,以提高同意比例,讀者陳小姐向《蘋果》投訴批評:「建商濫用法令,破壞都更機制!」儘管已召開2次都更爭議協調會,雙方並無共識,建商4月也對3戶異議戶提出民事訴訟,下周第2次開庭。
投訴人出示法院公告,證明房屋確實已被查封(小圖,紅框處)。彭仁義攝

「沒誠意不講清楚」

北市文山區溪口街都更案的3名所有權人2007年和建商景美開發簽訂合建契約,過程未有共識,景美開發於2013年12月30日便以投訴人無履行契約誠意為由,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查封3名投訴人房屋。今年3月高等法院裁定通過,3人房屋現已被查封。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載明,經法院囑託查封、假扣押、假處分等土地或建物,因難以處理使都更進度延宕,上述土地和建物不計入辦理都更者的所有權比例。景美開發便以此為據,聲請假處分。
投訴人陳小姐說:「我們不是反對戶,是建商沒有誠意,細節都不講清楚,我們怎麼敢貿然同意都更。」
記者昨天上午至景美開發拜訪,下午也撥電話至公司試圖取得建商回應,但員工均表明:「老闆不在。」未再透露其他細節。
為處理爭議,北市府辦了2次都更爭議處理審議會,委員張鈺光提出:「不樂見實施者所提假處分作為。」北市都更處總工程司方定安則說,本案是首例,過去從未有都更進行中實施人提出假處分,因此假處分是否生效,須看中央如何解釋。 

同意比例並不生效

營建署都更組組長王武聰則表示,都更的同意比例是依事業計劃的送件掛號日而定,此案是進行中才提出假處分,故假處分對排除這幾戶的同意比例並不生效。 

假處分爭議與政府解釋

●爭議處
.景美開發對3位投訴人的房屋聲請假處分,便能排除投訴人的不同意意見,以提升整體同意比例
●相關條文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經法院囑託查封、假扣押、假處分等土地或建物,因難以處理使都更進度延宕,上述土地和建物不計入辦理都更者的所有權比例
●營建署回應
.依事業計劃送件日的同意比例為準,實施者在都更案進行中對所有權人聲請假處分,並不影響原事業計劃提出的同意比例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報導、營建署 

文山區都更案 爭議時間軸

●2007~2011年
.投訴人3人與都更實施者景美開發簽合建契約
●2012年5月
.景美開發將事業計劃、權利變換計劃送件報核
●2012年5月
.景美開發將事業計劃、權利變換計劃送件報核
●2013年11月
.投訴人請律師發函給景美開發,要求詳細載明取得建築執照期限
●2013年12月
.景美開發將都更範圍由44筆土地變更為41筆(與本案投訴人無關)
.都更審議會中,委員因計劃有變更,要求實施者取得100%所有權人的變更事業計劃同意書
.景美開發向台北市地方法院,對3位投訴人的房屋聲請假處分
●2014年3月
.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假處分通過
●2014年4月
.景美開發以投訴人不履行契約為由提民事訴訟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個資新案例.解決問題好的方法

不動產仲介業者蒐集地籍謄本資料 不得超出執行業務目的必要範圍
法源編輯室/ 2014-08-21 [ 評論數 0 篇]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昨(二十)日表示,不動產仲介業者如非因執行業務而蒐集、利用地籍謄本資料,即超出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而屬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或第20條第1項本文規定。
新北市地政局指出,近日報載有不動產仲介業者自稱已自行建立「謄本資料庫」之情事,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9條第1項、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6條規定,非公務機關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應於處理或利用前,向當事人告知個人資料來源及同法第8條第1項第1至5款所列事項;又同法第20條第1項本文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因此不動產仲介業者如非因執行業務而蒐集、利用謄本資料,即超出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屬違反同法第5條或第20條第1項本文之規定。
新北市地政局說明,不動產仲介業者,申請、利用地籍謄本資料時仍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且須限於必要範圍內,更不能擅自散布已取得之謄本資料,以免因不慎洩漏個資而觸法。另依據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第16條規定,經紀人員不得不當利用土地登記及地價電子資料謄本之住址資料,侵擾所有權人。
如有被舉發違反規定之業者,經所在地不動產仲介商業同業公會審議並查證屬實,送請所管縣(市)政府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7條第6項、第29條第1項第3款、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之1及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第1條規定,處以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